根据《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社会组织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经北京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研究,拟对北京市社会科学信息学会等22家单位申报的144场社科普及讲座予以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7月30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科普工作部联系。联系人:柴玮琳 电话:64527129 2024年7月24日
各市属科研单位: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并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1.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3.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我们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
各科研管理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23年6月24—9月30日期间开展部分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各单位参检项目名单见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理-规划项目-检查计划列表。名单上未涉及的该年度规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请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研究计划检查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项目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等)。3.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情况。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已拨付资金情况,各科目已支出情况,是否与预算相符及是否变更资金预算等。5.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填报要求(一)项目负责人1. 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
各科研管理单位: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7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一、集中结项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二、结项办法1.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匿名电子版+匿名纸质版3套);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退回全部资助资金。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4. 凡被列入清理项目名单的项目,结项时不再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5.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现发布《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4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二、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首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
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充分理解和掌握申报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2.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3.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4.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20日至7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5.纸质版集中报送时间:2024年7月
为了更好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冷门绝学和优秀博士论文的扶持,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决定设立“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本项目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现就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北京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和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服务,坚持为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二、资助对象与资助范围北京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对象包括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北京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的教学、科研人员(含退休人员)。北京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成果、冷门绝学研究成果的出版,同时注重支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成果、北京历史文化和现实问题研究成果的出版。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适当资助文献资料汇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