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主办

关于做好2017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作者:    来源: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字体:       】

各科研管理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7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集中结项时间

2024年6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结项办法

1.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匿名电子版+匿名纸质版3套);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

4. 凡被列入清理项目名单的项目,结项时不再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5.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使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6.清理项目数量,清理过程中被终止、撤销项目数量将纳入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信誉档案,作为年度二级管理单位评优和下年度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1. 报送时间:按“结项办法”第1条规定的截止时间。

2. 报送方式:原则上由科研管理部门专人报送;采取快递方式报送的,要与联系人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四、资金退回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健德支行

账 号:11190901040000803

户 名: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范向华  64527692  fxh@bjsk.org.cn

(各类项目结项,办理终止研究手续)

刘妮娜  64527992  cgzhb@bjsk.org.cn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鉴定申请,重大重点项目成果鉴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9号北京市社科联成果转化部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2024年6月2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