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主办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    来源: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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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为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加强网上申报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提交网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

5.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6.填写报送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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