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市属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告》的具体要求。本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4.申请人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科研团队。鼓励能够依托知名高校进行课题管理并牵头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的重点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相关研究人员参与申报和研究。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条目直接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自拟选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5.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继续实行限额申报。2022年有此类项目立项的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其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请各申报单位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做好单位内部筛选和排序工作。
6.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2)网络申报系统于10月20日至11月1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7.集中受理时间: 2023年11月03日16时前,逾期不予以受理。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报送前认真检查是否盖章、签署意见,并派专人统一报送(不接收邮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书》电子版和申报材料汇总表请在报送前提前发送至我单位邮箱gskgl@bjsk.org.cn。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09/c431029-40091652.html